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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南京晓庄学院晓庄校区楼宇屋面防水维修
发布时间:2026-07-02
访问量:1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南京晓庄学院企业信息晓庄校区楼宇屋面防水维修

项目编号: JSZC-320100-FW2026-06764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教育用房施工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350,000

项目地点: 南京晓庄学院企业信息晓庄校区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7-13 14:30

评审地点: 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2室

采购单位: 南京晓庄学院企业信息

项目联系人: 高捷

联系人电话: 025-83690579

固定电话: 025-83690579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7-02 17: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7-12 17:00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供应商提供旧版二级建造师证书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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