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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闲置校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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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管理的闲置校点(成都市原第七幼儿园,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墙东街80号)需采购一家供应商进行临时管理。校点随时可能移交其他单位或重新用于办学,物业管理服务时限无法确定,物业管理费按季度(三个月)进行结算,不足一个季度的部分按日历日进行结算。

二、项目预算:4100元/人/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与其他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人截止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申请人具有物业管理业绩。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校园大门的门卫值勤。

2、校园内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与安防巡逻。

3、除采购人安排外,其它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4、其他采购人临时安排的维护工作。

5、其他物业服务范围区域内的卫生打扫及垃圾的收集。

6、校点:成都市原第七幼儿园,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墙东街80号。

7、后续新增点位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协商后按此项目合同执行。

五、服务期限及人员配置要求★

1、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至上级安排停止。

2、人员配置要求及具体工作内容:保安员:2人(年龄在法定工作年龄内,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24小时轮流值班。前门执勤兼夜间巡逻。

3、供应商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行负责履约过程中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一切安全问题,并按国家要求支付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劳保,并购买保险,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中选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次日签订合同,合同内容结合本采购文件要求双方商定,如合同不能达成一致则项目重新开展或顺位选择其它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2、服务期限:2026年7月至上级安排停止。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物业费按季度(三个月)进行结算。若校点移交其他单位或重新用于办学,则该合同在移交当月终止,不足一个季度的部分按日历日进行结算。(提供承诺函)

3、服务地点:成都市原第七幼儿园(成都市青羊区大墙东街80号)。

4、付款方式:项目按季度(三个月)支付一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出具相应发票票据及保安员值守记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5、验收说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的承诺进行履约验收。

七、采购方式

比选采购,符合资格和实质要求,最低价中选。

八、比选须知

1、递交资料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9-10时,过时不予接收。

2、递交资料内容: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具有本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④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第二日签订合同,如无故不签订合同或故意拖延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选择,并将该中选供应商列入本单位非政府采购黑名单,三年内拒绝参与本单位非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承诺函)。⑤报价单(格式自拟(包含人均月工资和全年合同总价),提交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9-10时,过时不予接收)。⑥提供一个物业管理项目业绩(至少含合同及转账记录)

⑦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3、带★号部分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

4、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该供应商除取消本项目参与资格还将列入本单位非政府采购黑名单,三年内拒绝参与本单位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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