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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沈阳医学院教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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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6-210100-05748

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企业信息教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米、面、油类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并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预算执行良好,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二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2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蔬菜、蛋类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并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预算执行良好,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二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5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肉类(猪肉类)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并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预算执行良好,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二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5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禽肉类、牛羊肉类、水产类、半成品及冻货类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并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预算执行良好,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二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8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调料类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并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预算执行良好,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二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2包、004包、005包: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3包: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 年06月12日17时30分至2026 年06月23日00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2026 年07月03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邮件加密文件形式递交;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交易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邮件加密文件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本项目各包组兼投不兼中。

九、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医学院企业信息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

联系方式:024-62216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4-31325151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账号: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24-31325151
电话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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