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
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发布时间:2026-07-07
访问量: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项目编号:SZHZ2026-C-0217

(二)项目名称: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大米、食用油、乳制品标段)

(三)招标内容简要说明:

1.服务范围:近126所学校(含校区),共计约12.8万人。

2.资金来源与金额:学校代收伙食费,大米总金额约为940万元,食用油总金额约为630万元,牛奶总金额约为1700万元。

3.招标的目的: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函〔2024〕39和江苏省教育厅1+4文件(《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业务指引》(修订版)《江苏省中小学校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指南》《江苏省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指引》《江苏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指引》和《苏州市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食堂招标采购监管指引》等文件要求,为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及食材采购行为,维护师生权益,扎实有效推进“校园餐”信息化监管服务工作。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6.中标供应商数量:

第一标段:周配大米配送确定3家中标单位。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5家,则中标3家。若报名成功的单位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5家,则本标段废标。

第二标段:周配食用油配送确定3家中标单位。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5家,则中标3家。若报名成功的单位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5家,则本标段废标。

第三标段:日配乳制品配送确定4家中标单位。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6家,则中标4家。若报名成功的单位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6家,则本标段废标。

说明:

①本轮招标,按项目一、项目二顺序定标进行。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对两个项目中任一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若对全部标段进行投标则须按各标段独立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规定的投标家数;不足规定的,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本轮招标两个项目中只有大米、食用油标段可以兼得,其他标段均不可兼得。

②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投标单位,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

③三个标段中,投标单位应对所有食材的每一品目作出报价,单价报价作为中标重要条件之一。在后期供货中,通过本次招标决定供货单位并固定产品与全年单价,市场价格如有波动,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价格风险,以中标价格为准。实际供货者根据学校订单每周或每日配送(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配送,供货单位必须及时响应并配送到位)。

7.配送的食材范围:大米、食用油、乳制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审查现场考察。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完成资格预审现场核查工作后,资格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和供应商在资格预审现场签字确认。供应商如有疑问应现场提出并协商解决。供应商拒绝在《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内容涉及项目评标,后期投标文件相关资料需与资格审查现场考察结论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的,相关数据均以资格审查现场考察结论为准。投标单位务必一次性填报并提供全部材料,后续补充材料在评标时将不被接受。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投标人近三年内开展过企事业单位相关食材配送业务(连续三个月及以上,以配送合同与付款发票为准);

4.2大米、食用油标段: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60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乳制品标段: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30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含验收、库房、配货、发货等区域)

4.3投标人固定室内经营场地功能分区涵盖办公区、仓储区、物资分发区等,且上述所有功能分区需在同一场所;

4.4配备用于本项目食材存储的专用仓储间具有通风换气、降温去湿功能(有专用设施设备);其中,乳制品投标人配备专用冷藏室,总容积不少于300m3,冷藏库温度稳定在0-4℃,冷藏库均有温度记录仪,且能为中标学校提供专用储藏冰箱(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提供冰箱承诺函);

4.5大米、食用油标段:自有厢式货车至少2辆;(提供“服务于太仓”的厢式货车车辆统计表(含所有人名称、车牌号),并现场清点相关车辆总数,核查车辆行驶证及登记证<需登记在投标人名下>,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系统和车厢内部视频监控)

乳制品标段:自有冷链运输厢式货车至少1辆;(提供“服务于太仓”的固定冷链车辆统计表(含所有人名称、车牌号),并现场清点相关冷链车辆总数,核查车辆行驶证及登记证<需登记在投标人名下>,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系统和车厢内部视频监控)

4.6为提供便捷服务,供应商实际配送距离(供应商固定经营场地)至太仓市璜泾镇鹿河小学、太仓市浏河镇滨江幼儿园、太仓市复游城幼儿园3所学校均不得超过80公里;(提供手机百度或高德地图的最短线路距离截图并予以说明);

4.7投标服务于太仓学校的固定工作人员至少5名;(提供“服务于太仓”的固定人员统计表(含姓名、身份证号),并现场清点相关人员数量,核查相关人员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和有效健康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8投标人固定经营场地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场所周围不得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4.9经营场地建有收货、验收、发货、装车、运输等全过程“互联网+视频监控”,能接入苏州市市场监管和苏州市中小学校食堂阳光监管服务平台;(提供承诺函)

4.10投标人需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提供建立并执行以上制度的承诺书)

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报名时提供《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现场核查时供应商按《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小组将对照供应商填报内容进行核查,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申报表/税票/缴款书)和社会保障资金(如申报表/缴款书)的有效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处罚金额从重且金额大于2万元的行政处罚,且未引起较大负面舆情;法定代表人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受食品安全法处罚;近三年内未被相关招标主体单位或监管部门等启动食材配送退出机制。(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报告,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选候选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投标人自行承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26年7月8日至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招标代理部(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3.方式:提供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包括:

3.1针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3.3针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针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申报表/税票/缴款书)和社会保障资金(如申报表/缴款书)的有效证明材料。

3.5针对参加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处罚金额从重且金额大于2万元的行政处罚,且未引起较大负面舆情;法定代表人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受食品安全法处罚;近三年内未被相关招标主体单位或监管部门等启动食材配送退出机制。提供对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及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报告。

3.6针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对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针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中的“4.1至4.9”,投标人需如实填写《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见附件)。

3.8报名人联系方式及收件电子邮箱。

3.9针对上述3.1-3.8的资格预审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证明材料均属实。若经核查,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同装袋密封,一式两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另单独附一份《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无附件)一同装袋密封,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投标人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完整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如有伪造或虚报,视为报名不成功,且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4.资格初审、标书领取及报名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对提交书面资格预审材料的单位,当场进行材料的完整性核对,材料完整的单位即可领取标书,并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200元/家,售后不退。

5.现场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合格的投标人组织现场核查,如投标人的现场情况不满足预审公告资格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后续投标环节。

四、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8月5日8:00-9:30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9:30

3.开标时间:2026年8月5日9:30

4.开标地点: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开标室(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五、投标文件编制份数:

一正六副及正本扫描件电子档(U盘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仓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联系地址:太仓市扬州路99号

联系人:顾老师凌老师

联系电话:0512-53566754 0512-5356950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地址: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联系人:曹冰、罗来山

联系电话:0512-81606981-8007/8008、15806229451

3.采购监管部门:太仓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监督电话:0512-53530093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及太仓教育信息网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3.特别说明:

3.1本项目需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采购人组织核查组到报名成功单位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2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同意上述内容。

3.3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6-2027学年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大米、食用油、乳制品标段)公开招标采购。由太仓市中小学校食堂招标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太仓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进行监督指导。

附件

太仓市学校食材招标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

标段类别:大米、食用油 投标供应商名称:

序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

审查内容及方式

自查情况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现场核查营业执照原件与投标人名称

□符合

□不符合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现场核查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符合

□不符合

3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

现场核查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上面的经营地址需和实际地址一致

□符合

□不符合

4

*近三年内开展过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业务

现场核查企事业单位配送合同与发票

□符合

□不符合

5

*固定经营场地需相连,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

场地相连

现场核查相关产权证明原件或仍在合同期内的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相关产权证明原件等。(自有产权证明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

□符合

□不符合

6

*室内经营场地面积至少600平方米

现场核查

□符合,实测

()平方米

□不符合

7

*经营场所在80公里内:(参照地:1.太仓市璜泾镇鹿河小学、2.太仓市浏河镇滨江幼儿园、3.太仓市复游城幼儿园的配送距离均不得超过80公里,以最短线路距离计,提供手机百度或高德地图的最短线路距离截图。)

现场核查

1实测距离:()公里

2实测距离:()公里

3实测距离:()公里

□符合

□不符合

8

*经营场所25米(含)内无粉尘、垃圾、厕所等污染源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9

*服务于本地区的固定员工人数至少5人

提供“服务于太仓”的固定人员统计表(含姓名、身份证号),并现场清点相关人员数量,核查相关人员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和有效健康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符合,

人员总数:()人

□不符合

10

*服务于本地区厢式货车至少2辆

提供“服务于太仓”的固定车辆统计表(含所有人名称、车牌号),并现场清点相关车辆总数,核查车辆行驶证及登记证(需登记在投标人名下),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系统和车厢内部视频监控

□符合,

车辆总数:()

□不符合

11

经营场地划分仓储、物资收发等区域,场地内保持干燥、通风和清洁

现场核查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2

仓库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有防潮措施,设有防虫防鼠等措施

现场核查

通风换气、降温去湿功能:□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3

*经营场所关键点位视频监控覆盖情况(完备/较完备/不完备)

现场核查

口完备

口较完备

口不完备

注:

1.以上内容涉及后期项目评标,相关数据均以本次现场考察结论为准。投标单位务必一次性填报并提供全部材料,后续补充材料在评标时将不被接受。

2.涉及带星号的项目,若资格预审时发现任意一项不符合,则认定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太仓市学校食材招标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

标段类别:乳制品 投标供应商名称:

序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

审查内容及方式

自查情况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现场核查营业执照原件与投标人名称及地址一致性

□符合

□不符合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现场核查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符合

□不符合

3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

现场核查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上面的经营地址需和实际地址一致

□符合

□不符合

4

*近三年内开展过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业务

现场核查企事业单位配送合同与发票

□符合

□不符合

5

*固定经营场地需相连,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

场地相连

现场核查相关产权证明原件或仍在合同期内的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相关产权证明原件等。(自有产权证明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

□符合

□不符合

6

*室内经营场地面积至少300平方米

现场核查

□符合,实测

()平方米

□不符合

7

*经营场所在80公里内:(参照地:1.太仓市璜泾镇鹿河小学、2.太仓市浏河镇滨江幼儿园、3.太仓市复游城幼儿园的配送距离均不得超过80公里,以最短线路距离计,提供手机百度或高德地图的最短线路距离截图。)

现场核查

1实测距离:()公里

2实测距离:()公里

3实测距离:()公里

□符合

□不符合

8

*经营场所25米(含)内无粉尘、垃圾、厕所等污染源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9

*冷藏库容积至少300立方米,温度稳定在0-4℃,有温度记录仪

现场核查

□符合,实测

()立方米

□不符合

10

*服务于本地区的固定员工人数至少5人

提供“服务于太仓”的固定人员统计表(含姓名、身份证号),并现场清点相关人员数量,核查相关人员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和有效健康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符合,

人员总数:()人

□不符合

11

*服务于本地区冷链运输厢式货车至少1辆

提供“服务于太仓”的固定冷链车辆统计表(含所有人名称、车牌号),并现场清点相关冷链车辆总数,核查车辆行驶证及登记证(需登记在投标人名下),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系统和车厢内部视频监控

□符合,

车辆总数:()

□不符合

12

经营场地划分仓储、物资收发等区域,场地内保持干燥、通风和清洁

现场核查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3

仓库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有防潮措施,设有防虫防鼠等措施

现场核查

通风换气、降温去湿功能:□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4

*经营场所关键点位视频监控覆盖情况(完备/较完备/不完备)

现场核查

口完备

口较完备

口不完备

注:

1.以上内容涉及后期项目评标,相关数据均以本次现场考察结论为准。投标单位务必一次性填报并提供全部材料,后续补充材料在评标时将不被接受。

2.涉及带星号的项目,若资格预审时发现任意一项不符合,则认定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一审:教育信息化中心 姚向英
二审:教育信息化中心 顾 珲
三审:党政办 李玉
电话客服
0551-3455756
微信客服
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