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6-2027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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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6年-2027年食堂配送服务采购续签)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锦州分站)
供方: 辽宁科玲农业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6-03-13签订的《 政府采购合同(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6年-2027年食堂配送服务采购续签)》(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6-210700-01222-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按实际产生金额付款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每季度结算,供方向需方按月出具正规足额发票且与每月送货的配送单金额必须一致。(注:付款具体到账时间均以市财政拨款时间为准。)
现调整为:
每月结算,供方向需方按月出具正规足额发票且与每月送货的配送单金额必须一致。(注:付款具体到账时间均以市财政拨款时间为准。)
二、补充事宜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担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锦州分站) 2026-06-29 辽宁科玲农业有限公司 2026-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