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源家园、蒲秀家园物业服务
发布时间: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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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和源家园、蒲秀家园物业服务
2047853.56
40000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2047853.56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215开标室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7月14日北京时间15:30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北京时间16:00
(五)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7月14日北京时间16: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
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数额(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所投分包对应的指定账户上,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供应商应按照项目(或各分包)账户递交保证金。
(1)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0205010120010028826011089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2)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6232813760001930162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3)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银行账号:6228400477035380465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1)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保证金应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专用账户(任选其一)。
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
1.纸质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
(2)具体要求: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磋商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一致;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
注:
(1)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
2.以纸质保函形式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正本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
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没有在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2)磋商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与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三)磋商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将各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磋商小组认定;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有效,由磋商小组认定。
(四)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www.cqggzy.com/tonglia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查阅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查阅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金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5683930090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凤翔路1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盛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9122180619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大道3号附12号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