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
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16
访问量: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00-02701
项目名称:辽阳市生态环境局 企业信息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6日14时00分至2026年06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市生态环境局 企业信息
地 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19号
联系方式:0419-363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
地 址:水塔委(西顺城路14号)
联系方式:18941977775
邮箱地址:1103842741@qq.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8941977775
电话客服
0551-3455756
微信客服
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