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振华重工-振华企业广场康桥园区2026-2029年保安服务
发布时间: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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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振华企业广场康桥园区2026-2029年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WFA00000097592
发布时间:2026-06-05 11:29:00
公告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振华企业广场康桥园区2026-2029年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振华企业广场康桥园区2026-2029年保安服务采购/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振华重工振华企业广场康桥园区2026-2029年保安服务(招标编号:ZPMC(TZZC)-ZB2026-05-045)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振华重工振华企业广场康桥园区2026-2029年保安服务采购/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工厂园区。
坐落位置: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787号。
占地面积:87,329平方米;
建筑面积:68,899平方米。
2.2服务内容/范围
2.2.1服务期限:2026.11.1至2029.10.31,共计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评估服务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2.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协议单价,中标后锁定人员单价。单价为综合单价,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具、包员工、包安全的方式为甲方提供甲方管理振华企业广场康桥园区项目所有物业区域内的保安服务。
2.2.3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内的楼宇、屋面、宿舍、设备、停车场和外围在内的全范围每天24小时的治安、消防、视频监控、车场、设备资产安全等各项安全保卫任务,维护形象。
2.3本次招标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核后,须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踏勘。
2.4中标人与上海振华智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①持有上海市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持外省市同等资质的须已在上海市备案);②至少4名持有 “四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或更高级别的专职人员;③所有在编的普通保安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保安员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无要求;√ISO9001;√ISO14001;√ISO45001;□其他体系: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1.2 投标人需要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情况简介;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6)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例以上(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竣工报告或结算凭证之一);
(7)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8)上海市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持有外省市同等资质时,须另提供在上海市的备案证明);
(9)“四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或更高级别的专职人员证书复印件(至少4名);
(10)所有在编的普通保安员人员清单及《保安员证》复印件;
(11)ISO9001/14001/45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不得存在暂停、撤销、注销、过期);
(12)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3)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4)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3.1.3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预审,参与单位在报名时需按照公告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后审,参与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
√参与一个包件投标
£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录“中交招采网”系统(网址:https://zjzcw.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按本章第3.1款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及第六章相关规定。
4.2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在接到“中交招采网”系统下载标书的短信通知后,可登录“中交招采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R不举办现场开标
£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综合分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担保的形式:
√电子保函受益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帐 号:1001190709016203966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其他:_______
电子保函购买方式详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保函购买方式、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详见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1付款条件:保安服务费用每一个月作为结算周期。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及甲方需求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月度实际提供的人员数核算月度费用。甲方结合现场工作达标情况作为结算依据,甲方审核确认后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六十个工作内将该费用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
10.1.2 报价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率:□13% □9% √6% □0%
£其他: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a.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合同金额5%(现金)/合同金额10%(保函)
b.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振华智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帐 号:1001190709006600190
税 号:91310000133775352Q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_______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查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1-31193650
举报邮箱: jwss@zpmc.com
12.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情形认定、惩戒措施等见附件6: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13.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3.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3.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4.其他
特别提醒:中交招采网未上传资格材料,若资格材料数量不符、资格材料存在不符项,资格审核将不通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线下补充资格材料。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联 系 人: 赵春雷 (招标中心)
电 话: 021-31192878
电子邮件:zhaochunlei@zpmc.com
联 系 人: 沈重耀 (投资部)
电 话: 13564554351
电子邮件: shenzhongyao@zpmc.com
2026 年 6 月 5 日